北京《停车场(库)运营服务规范》探索新能源车停车及充电难题

2021-07-06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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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北京市地方标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外发布的《停车场(库)运营服务规范》,已在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该规范提出,电动汽车泊位不少于10%,燃油车占电动车泊位,停车场可多收停车费。

  北京最新出台的《停车场(库)运营服务规范》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和泊位提出了明确要求。

  其中,具备电源条件的既有公共停车场、驻车换乘停车场应按照不低于10%车位比例配建公用充电设施。

  公共停车场、驻车换乘停车场按照不低于10%车位比例设置电动汽车泊位,少于10个停车位的小型停车场按照不少于1个专用泊位的原则划定电动汽车专用泊位。

  停车场对于占用电动汽车普通泊位的燃油汽车和充电完成后超过一个计时单位仍未驶离的电动汽车,可采取阶梯式价格标准进行收费,单位时间收费最高不超过普通车位当前收费标准的150%。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鹏表示,《停车场(库)运营服务规范》虽然是地方标准,没有强制执行力,但对相关行业仍有较大指导意义。他说:“在我们国家一般标准出台以后,新修建的这些设施基本都会按照这个标准去设计建造。尤其在规划部门审查规划或者是设计的时候,通常也会参照这个标准,所以这个标准还是有意义的。”

北京商报记者走访多个停车场发现,《规范》落地以来,响应的停车场仍属少数。一方面,充电车位建设情况参差不齐,另一方面管理员人手不足,让其难以兼顾引导工作。对此,也有停车场通过智能识别与地锁系统等新科技巧妙化解,为解决老难题带来新办法。

比如,亦庄文化园的P+R停车场使用了更先进的科技系统,这里的专用泊位安装有车牌识别系统和地锁,只有在识别是电动汽车后,地锁才会打开,而车辆充电结束离开后,地锁也会在5分钟后自动弹起。

除了智能识别与地锁、档杆、监控等“高招”,特来电副总裁、北汽特来电公司总经理李剑波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提及,对于专用充电站,也会设置智能闸机禁止燃油车驶入。

而适当加收占位费也成为应对方法之一。对此,《规范》提出,可采取阶梯式价格标准进行收费,对占用电动车泊位和在充电完成后超过一个计时单位的电动车,停车场可以在单位时间收取最高不超过普通车位150%的费用。

目前电动车保有量偏低,存量停车运行单位的改造积极性偏低。随着电动汽车进一步发展,在新建建筑修建电动汽车泊位会容易实现,存量车位改造动能也会增强,这是一个微变到突变的过程积累。

专家也指出,真正要解决“充电占位”,还需要新能源汽车更加普及。